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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日的更正
申请人收到【dào】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该通知书上记载的申【shēn】请日【rì】与邮【yóu】寄【jì】该申请【qǐng】文件 日期不一致【zhì】的,可以【yǐ】请求【qiú】专利局更【gèng】正申请日。请求更正申【shēn】请日的条件:
① 在递交【jiāo】专利申请文【wén】件【jiàn】之日起两个月内或【huò】者申请人收到专【zhuān】利【lì】申请受【shòu】理通知书一个月内 提出【chū】。
② 附有收寄专利【lì】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【jù】的寄【jì】出日【rì】期的【de】有效证明。
申请日的变更
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【de】说明但无附图【tú】或者缺少【shǎo】部分附图的【de】,申请人【rén】应在指定期限内补交【jiāo】 附图或者【zhě】声明取消对附【fù】图的说明。申【shēn】请人补【bǔ】交附图【tú】的,以【yǐ】提【tí】交【jiāo】或者【zhě】邮寄附图之日【rì】为申请日; 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,保留原申请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