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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有外国优先权的条件
发布日期:2024-9-19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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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【wéi】优先权基础【chǔ】的外国在先专利申【shēn】请(以下简称【chēng】“在先申【shēn】请”)与在后的中国专利【lì】申 请(以下简称“在后申请”)主题相同。

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向中国提出在后申请,外观设计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 6 个月内向中国提出在后申请。

③ 在先申请【qǐng】必须是首次申请,也即在先申请不能【néng】是要求【qiú】过其他优先权的【de】申请【qǐng】,相应的 技术方案也【yě】没有申请过。

④ 能够享有优先【xiān】权的法律依据是外国同中国签订的【de】协议或【huò】者共【gòng】同参加【jiā】的国际条【tiáo】约(例 如巴黎公约),或者依照相互承【chéng】认优先权(例如与台湾地区相【xiàng】互承【chéng】认优【yōu】先【xiān】权)。

中国在【zài】后申请能否【fǒu】享有外国【guó】优【yōu】先权,与外【wài】国申请是否撤【chè】回、视为撤回、驳回、授权无【wú】 关,只要该首次申请【qǐng】在【zài】有关国家或【huò】政【zhèng】府间组织中获得【dé】了确定的申请日,就【jiù】可作为要【yào】求外国【guó】优 先权的基础。

申请【qǐng】类【lèi】型可以转【zhuǎn】换,在先申请是【shì】外国实用新型优先权的,在后申请可以是实【shí】用【yòng】新【xīn】型, 也可以是【shì】发【fā】明;在先申【shēn】请是【shì】发明的,在后申请可【kě】以是【shì】发明,也可以是实用【yòng】新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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