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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9-19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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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知办函规字〔2022〕496号


各有关省、自治【zhì】区【qū】、直【zhí】辖【xiá】市知识【shí】产权局【jú】,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【zhōng】心,广东省【shěng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:


为贯彻落【luò】实【shí】《“十四五【wǔ】”国【guó】家知识产权保护【hù】和【hé】运用规划》关于“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【tǒng】计调【diào】查”的【de】任务部署【shǔ】,根据【jù】工作【zuò】计划,2022年继续开展【zhǎn】全国专利调查【chá】工作。该工作为国【guó】家统【tǒng】计局【jú】批准执行的统计调查制度,批准文号:国【guó】统制﹝2021﹞63号。现【xiàn】将有关【guān】事项通【tōng】知【zhī】如下:


一、调查对象


2022年全国专利调查对象涉及全【quán】国24个省(区、市)拥有【yǒu】有效专利的专利权【quán】人【rén】及相关专【zhuān】利信息。调查样本【běn】及【jí】问卷另行提【tí】供【gòng】。


二、调查安排


(一)采取【qǔ】全国统一【yī】规划、地【dì】方【fāng】分块【kuài】实施的方法进行。统一制定调查问卷【juàn】,并与有关地方项目承担【dān】单位签订专利调查【chá】项【xiàng】目合【hé】同,约定工作内容、进度、经费等事项。


(二)采用【yòng】网络填答方式,项目承【chéng】担单位负责组织【zhī】调查【chá】对象填答调查问卷,并开【kāi】展督促及核查工作。我局【jú】将对调查问卷进行复核【hé】,对有疑问或不合格的【de】问【wèn】卷退【tuì】回重新调【diào】查【chá】核实。


(三)调查完成后,总结调查情况,按需反馈调查数据。


三、有关要求


(一)此【cǐ】次调查【chá】是【shì】贯彻【chè】落实《“十四五”国家【jiā】知识产权【quán】保护和运用规划》,掌握我国专利活动状况的【de】一项【xiàng】重要基础性工作,务必高度重视,明确【què】责任,精心【xīn】组织,切【qiē】实防止瞒报、漏报、虚报【bào】等现象【xiàng】发生。


(二【èr】)此次调查受《中【zhōng】华人民【mín】共和【hé】国统计法》保护【hù】,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【guān】规定,真实、准【zhǔn】确、完整、及时地提供统计调【diào】查所需资【zī】料。


(三)要明【míng】确分管局领导,指【zhǐ】派专门【mén】处室具体负责调查工作,科学安【ān】排【pái】时间进度,认真完成调查人【rén】员培训【xùn】、调查问卷发【fā】放、中期【qī】检查、回【huí】收工作,确【què】保【bǎo】9-19前【qián】完成【chéng】调查主体工作,同时报送调【diào】查工作【zuò】情况报告。


(四)要严格【gé】经费管理【lǐ】,专【zhuān】款专用,并根据财务制度,及【jí】时返【fǎn】还相关【guān】结算票据及【jí】项目经费决算报告。


特此通知。


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


9-19

(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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